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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中聯星空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| 2013.04.10
根據國外媒體報道,IDC近日發表報告稱,以Facebook、Pandora和Twitter等為代表的移動應用發行商廣告收入超過了谷歌、Millennial Media和蘋果等廣告網絡。
據報告顯示,Google、Millennial Media、蘋果和Jumptap等廣告網絡在移動展示廣告市場上被Facebook、Pandora和Twitter等應用發行商超越。后者市場份額從2011年的39%上升至52%。
相比之下,四大移動廣告網絡——Google、Millennial Media、蘋果和Jumptap的移動展示廣告業務營收增長遲緩,但仍上漲了47%。
對此,IDC負責媒體和娛樂業務的副總裁卡斯滕·韋德(Karsten Weide)表示,“移動廣告網絡在移動展示廣告市場上的份額遭到應用發行商蠶食,未來市場份額會受到進一步蠶食。”
從整個移動展示廣告網絡市場來看,谷歌仍以2.43億美元的營收排在首位,Millennial Media移動展示廣告 業務營收為1.51億美元,超過蘋果的1.25億美元排在第二位。Jumptap以9000萬美元排在第四位。